混合使用燃料,危险!
发布时间:2022/12/08 阅读次数:733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月16日,马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餐饮业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有餐饮店同时使用“环保油”与瓶装液化石油气,该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执法人员向有关餐饮店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10月19日,执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回头看”,发现有餐饮店逾期未整改,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地毯式排查,发现有12家餐饮店存在此类安全隐患,当前已立案3起。下一步,马屿中队将持续关注餐饮业混合使用醇基燃料问题,对逾期不整改的店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