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针对基层中小微企业刑事案件高发,因“企”制宜探索简化合规程序,切实提升能动履职质效。
一是突出快,从简着手重塑合规流程。联合市工商联建立中小微企业简化合规联动机制,事前由市工商联对涉案企业进行走访形成调查报告,事中由检察机关对整改提出检察建议,如同一时期有类案出现可集中制发一份检察建议,市工商联进行跟踪、出具评估报告,事后作出是否不起诉决定。合规考察时长由上述三方共同商定,通常不超过一个月,可视情延长或缩短。
二是落点准,量身定制专项合规计划。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刑事风险集中、抗风险能力差,建立全面合规体系成本较高、不切实际。在有限的考察期内,检察机关将针对企业所涉嫌实施的犯罪,重点梳理薄弱环节、刑事风险点,提出具有专项合规功能的检察建议,进行个性化定制。同时,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整改验收标准可在完整合规标准的基础上对某些要素作适度缩减,进行“差异化”验收实现“千企千面”。
三是效果实,进阶监管注重源头治理。注重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有效衔接,在合规考察期结束后,检察机关除向行政监管部门建议作出行政处罚以外,还可提出继续监督涉案企业完善合规体系的检察建议,保证专项合规体系的可持续性。同时依托“诊疗式”办案理念,针对涉案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排查行业内高发风险点,积极联合行业协会针对行业合规体系构建进行规范指导、定期发布企业合规指导案例等。在同类型企业同类型违法行为频发中,深入行业进行合规风险筛查,联合行政机关规范全行业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