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因疫施矫”调整社区矫正管教模式
发布时间:2022/04/29 阅读次数:1414 来源:市司法局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市司法局紧盯社区矫正领域关键环节,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落实防控管控措施,顺应调整监管教育模式。
一是推行远程入矫方式。针对中高风险地区因处于隔离期不能及时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平台推送的资料,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视频连线进行“远程入矫”,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解除隔离后前往辖区司法所补充办理入矫手续。目前已为苏州、宁波等疫情区隔离的3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远程入矫”手续。
二是兼顾线上线下学习。全面铺开线上自主学习,以“阳光矫正”APP、“浙里矫”APP、微信群等为载体,由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完成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任务,实现疫情期间学习教育不中断。在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学习,控制学习人员数量和时间,少量多次开展辅导式教学体验课,今年已共开展教育学习3156人次。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管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审批程序,暂停非必要请假出省的审批。切实发挥手机定位、微信定位等信息化管理功能作用,每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上报位置。不定时抽查拨打社区矫正对象电话,询问疫苗注射情况及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电话核查954人次。
四是开展防疫志愿活动。在常态化公益活动的基础上,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争当志愿者,积极配合司法所及乡镇(街道),投身防疫知识宣传等疫情防控工作。今年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防控36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