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安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马屿镇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背景下,市人民检察院在马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揭牌成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办公室,并同步联合出台《关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协作工作意见》,助推马屿镇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保障“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一是案件联判联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可能涉嫌犯罪等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强化事前研判、事中协商,合力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执行力。
二是信息联通联享,拓展检察监督案源。明确马屿镇政府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公益诉讼线索,应及时向检察院移送或报备,强化信息联动,有效拓展检察监督案源。规定马屿镇政府对公安未依法立案的、对法院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
三是行检联防联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立诉源治理协同机制,检察院积极参与马屿镇政府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积极研判社会治理漏洞并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联合专项活动,联动调研、普法,及时堵塞漏洞。建立数字化改革联动机制,打通数据壁垒,合力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多跨应用场景研发,重视类案办理。
四是人员联席联动,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就协同履职的突出问题、疑难复杂案件等共同会商,及时有效解决。建立业务培训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培训、互派师资授课等方式共享业务培训资源,加强业务交流、换岗锻炼,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水平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