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监局三举措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6/02 阅读次数:119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监管,切实规范零售药品的购销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市市监局结合药店监管助手APP打卡情况,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集体约谈强引导。召集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前期专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通报,让各药品零售企业根据《瑞安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自查整改;同时通报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店监管助手APP使用情况,强调执业药师考勤率、处方单上传率等信息将成为后期监管依据,让负责人引起重视,督促执业药师按时打卡,及时上传处方。
二是全面排查促整改。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药店监管助手APP中“未打卡”“无药师在岗”的药店着重排查,对照《瑞安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对药店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药店出现阴凉区温湿度超标未及时采取后续调控措施、验收人员未在药品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执业药师不在岗情况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药品零售企业62家,其中责令6家药店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
三是分级监管提效率。根据前期专项检查情况及药店监管助手APP使用情况,对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级监管。针对前期责令整改的药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大巡查力度;根据监管助手APP执业药师考勤率低、处方单上传率低、频繁申请停业的药店加大巡查频率,实现精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