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应国,男,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法律硕士,一级法官,现任瑞安市人民法院民四庭(破产审判庭)庭长。他心系群众,勤奋敬业。自2010年独立办案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3千余件,无一起被认定为错案、瑕疵案。他勇挑重担,业务精湛,多次被评为本院办案能手、温州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他勇于探索,潜心钻研,共执笔完成省市级调研课题3个,在国家级期刊《人民司法》发表论文4篇。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他被借调到最高法院工作半年,高质量完成了协助起草重大司法政策文件等工作,为推进全国破产审判工贡献了力量。2020年12月,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官”殊荣。
一、守初心,以公秉廉
瑞安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办好案件和开展好工作,詹应国同志经常加班加点。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他守初心、担使命,清正廉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上,始终以优秀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用心回应每一个诉求。例如在办结的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寄来用中英文双语书写的感谢信,盛赞他作风公平公正,有力地维护了中国司法的权威和声誉。
二、勇挑重担,业精于勤
詹应国同志经历多个案件领域磨练,包括执行、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刑事、破产等案件类型。作为业务骨干和部门领导,他带头办大案、啃难案,沉心静气,努力让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在执行案件中,刚柔并济促执行;在民商事案件中,对症下药解矛盾,如办结的苍南县桥墩镇某老字号月饼公司着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互利共赢,受到了中央媒体法制网等的报道转载;在刑事案件中,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努力做到罚当其罪守正义;在破产案件中,他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可再生企业的挽救功能,办结了温州市政府、温州中院《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出台后的首例“预重整”(和解)案件。所办案件曾连续两年获评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案例(其中1件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浙江高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参与办理并撰写的1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三、履职中层,开拓创新
詹应国同志先后担任多个中层岗位。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团结带领民四庭全庭干警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2017年至2020年度,瑞安法院破产审判在温州地区各基层法院条线综合考评中连续四年位列第一名。破产审判已逐步打造成为该院的一张司法“金名片”,百余家兄弟法院前来考察交流学习,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2019年6月,詹应国同志受邀参加在广西桂林举办的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并做大会主题演讲,主持人点评“瑞安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已成为全国样板”。2021年新年伊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詹应国同志牵头梳理分析破产审判新形势,系统谋划,高标准设定发展目标定位,经院党组审议,率全省之先通过了《瑞安法院破产审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得到了瑞安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和兄弟法院的高度关注。
四、内外兼修,潜心钻研
詹应国同志勤学善思,调研成果丰硕。他主动延伸司法作用,撰写的2份司法建议获评温州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共执笔完成省市级调研课题3个,在国家级期刊《人民司法》发表论文4篇,参与了浙江高院《执行工作实务技能》和本院《维护金融安全的破产审判路径》等书的编写。他还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获评瑞安法院“金点子”征集活动一等奖、温州市法院“廉言警句”征集活动一等奖等奖项。
五、借调最高法院,贡献司法智慧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詹应国同志被借调到最高法院民二庭工作半年。期间,恰逢疫情,他克服困难,高质量完成了协助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这一重大司法政策文件和案件审查、案例编选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院庭领导和法官们的广泛好评,为推进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贡献了力量,也展现了浙江法官的良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