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09/10 阅读次数:1687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日前,市检察院召开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听证会,案件当事人双方悉数到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共同参与。据悉,此听证会是该院首次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过程中以听证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会上,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洁简要介绍了案情。2015年7月期间,原审被告何某某向原审原告郑某某借款30万元,2017年11月,郑某某以何某某未偿还借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某归还借款及利息,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因出现新的证据,还款事实的认定出现了争议。
听证过程中,原审原告方根据借款形成的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主张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实还款事实;原审被告则对还款数额、方式以及预扣利息事实提出了抗辩;检察机关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并出示主动调取的证据,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检察监督的意见。参与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提问当事人,并结合身边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影响对该案发表了看法。
会后,听证员们对该次听证表示肯定,“公开听证制度将普法、司法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机结合在了一起,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政协委员杨建崇说道。
今后,瑞安市检察院将继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和争议较大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公正和效率,以“重要窗口”建设为引领,抓监督、重公开,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