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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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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公安改革攻坚的“四川路径”
        发布时间:2017/04/27     阅读次数:1098     来源:人民公安报

         “实话实说,群众曾对民警‘执法不公’有怨言。同样因上网人员未实名登记,两个网吧却被分别罚款8000元、3000元。”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分局一名民警坦言。

          为杜绝“同城同案不同罚、同案同事不同罚”执法乱象,巴州分局自主研发“公安行政处罚自动裁量”应用软件,把151项治安管理处罚事项细化为3276个具体裁量结果。处理案件时,民警只需要根据相关案情点击、选择即可得出处罚结果,3分钟即可生成“告知笔录”和“审批报告”。自2016年8月试运行以来,系统自动量罚行政案件1089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申诉投诉,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和作出处罚的民警都称“服气”、赞“公正”。

          这只是四川公安改革大潮中溅起的一朵浪花。201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公安部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抓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警务实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先行先试,创新推进“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以下简称“两个运行机制”)改革,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持续助推全省公安改革提档升级、改革成效持续彰显,探索走出了一条公安改革攻坚的“四川路径”。

          44个县级公安机关试点先行

          今明两年复制推广改革成熟经验

          复杂社会治安环境与相对单一封闭的治理模式、公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与有限的警力资源、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与执法公信力有待提高,曾是四川县级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的三大矛盾。如何补短板、破瓶颈?2014年,四川省公安厅把抓好“两个运行机制”试点作为改革攻坚的重要手段,相继制定出台了“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选择44个改革意愿强烈的县级公安机关作为试点单位精耕细作“试验田”,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大胆探索。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意见方案出台后,四川省公安厅向省委、省政府积极汇报、争取支持。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从省级层面完成公安改革顶层设计,敲定五大改革任务、100余项改革措施。其中,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四川各级公安机关精准锁定的改革目标重中之重。

          改革重任在肩,如何革故鼎新、做优“自选动作”?全省试点单位和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把深化“两个运行机制”改革与其他公安工作统筹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

          3年间,四川公安全面深化改革氛围浓厚,省公安厅召开全局性改革现场会、推进会9次,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其中,“两个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经验丰富,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项目落地生根,逐渐从当地“一枝独秀”到全省“次第开花”,为深化公安改革提供了鲜活的“四川样板”。

          针对公安工作每年有进步但群众满意指数长期较低、排名靠后的局面,南充市公安局以建设“服务监督中心”为牵引,积极构建以“倾听民意、引导警务”为核心的服务监督体系,2016年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下降40%,公安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由全省19位跃升至第3位。“一定要把局部经验转化为全省共同改革成果。凡是已成功试点、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改革创新项目,如南充创新服务监督体系等,务必今年内在各地全面推广、明年在全省范围内落地生效,成为四川公安新的增长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邓勇表示。

          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

          省市县一体实战指挥体系基本建成

          翻开《四川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置于四川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第一要位。   3年多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破除影响和制约警务生产力发展的各种掣肘和壁垒,将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改革逐步深入,推动基础信息采集运用向纵深发展,省市县一体的实战指挥体系、情报研判机制基本建成,惩防犯罪机制和管控机制不断创新,防范打击犯罪效能明显提升。

          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是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四川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优先在创新警务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重组警务流程等方面下功夫,稳妥推进改革,努力实现警务实战更高效、资源配置更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逐步形成以“九大警种体系+一室三队”为核心的新型警务运行体系,将20个职能部门精简为9个部门,使执法勤务机构警力达到全局的94%,初步形成了“金字塔”式实战化机构,实现警务资源科学统筹。平昌县公安局将19个内设单位整合为8个中心,将49个派出所整合为22个警务区,警种角色实现“各归各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让民警由“110米跨栏跑改为100米直线冲刺”,2016年全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76.4%,现行“两抢”案件破案率达100%。

          面对社会治理压力与日俱增及刑事犯罪趋向动态化、智能化的现实,四川公安机关坚持向信息化要战斗力。成都、南充、广安、广元、自贡等地运用现代科技,创新运用“互联网+”,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现代警务转型升级,在维护国家安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等方面实现了智能研判、动态感知和精确打击。近年来,成都公安机关扭住大数据集成突破公安基础工作的供给侧,支撑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有效运行,仅2016年1月至9月全市刑案破案数、拘留数同比分别上升76.07%、20.6%。

          紧贴警务实战需求,四川各级公安机关始终笃行内涵式发展路线、巧谋现代化警务机制。目前,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实战指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5个配套性文件,各地正不断完善“合成作战工作平台”,常态化整合部门警种相关职能、侦查手段和信息资源,形成“战时实体化、平时机制化”的专业警种合成作战模式。近年来,富顺县公安局创建“动态视频立体防控平台”这一警务实战中枢,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分局建成“情指一体”综合调度中心,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构建“万箭齐发抓打击、网中织网抓防范”的“箭网合璧”打防一体化模式等,提升打防管控质效,有力服务实战。

          “接地气”方能释放强大改革动能。四川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将目光瞄准承担实战任务的公安基层单位,不断创新警务勤务模式。近年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积极整合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群众、保险等多方要素,探索建立了农村“4+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仁寿县公安局以创新“特色四区”建设为抓手,推动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革新。同时,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分局突出“一警多能、集约用警”改革导向,打造了基层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实现了“1+1>2”的整体效应。

          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执法管理体系

          “公安改革要从群众呼声最高处改起。针对各类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监督乏力、公信力不高等突出问题,我们始终把纵深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为公安改革的‘重头戏’,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改革办主任胡钢告诉记者。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四川各地公安机关以19个重点项目为载体,对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要素、全方位调适优化,并在试点探索基础上总结推广。执法办案过程24小时全程监控,执法办案场所全面升级改造,涉案财物和证据保管中心、案管中心建设统一推进,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法制部门预审机制改革,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等。通过这些坚实之举,四川公安机关心无旁骛迈开规范执法步伐,“源头管理、要素管理、流程管理、责任管理”四位一体的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民警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公安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目前,“案件流转全监控,受案立案零漏管”在四川公安机关已成常态。2015年,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在全省首创试点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在受立案监督、案件全程管控、案卷规范管理等方面成效显着,2016年全年刑事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31.7%,立案数同比上升144.8%。广元市公安局狠抓“一场所三中心”建设应用,目前全市建成9个案管中心,建成率达100%。

          针对公安机关执法权力具有“内容法定、行为强制、单方裁量”特性,省公安厅编制了涵盖权力、裁量、责任的“三张清单”,为执法权力划定边界并戴上“紧箍”。据悉,四川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瘦身”幅度达63%,公安机关涉及的717项行政处罚标准也全部进行了细化量化。省公安厅还出台了执法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推动各级公安机关用3年时间开展升级改造,加强了对场所内执法活动的技术防范和流程监控,实现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安全事故“零发生”。

          近年来,省公安厅积极修订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建立起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年终考评“四位一体”的考评机制,并不断开展现场执法记录、起诉案件质量、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权益保障等专项督察,坚决整改执法突出问题。此外,省公安厅还出台执法过错问责规定等系列问责制度,为民警执法筑起“防火墙”、架设“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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