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瑞安市锦湖司法所辖区两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时节,为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锦湖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定位做好宣传员、排查员、参谋员“三大员”,积极服务换届选举工作。
一、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结合“法律六进”活动,3月8日至3月13日期间该所分别联合两街道组织办、综治办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村民与选举有关的法律咨询32起,让广大选民充分认识选举意义、选举步骤、选举规程和享有的选举权利。广泛运用多渠道开展宣传,在各村的宣传栏张贴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村主要路段张贴、悬挂有关村两委选举的标语,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人人皆知,确保宣传内容处处可见,确保宣传对象不漏一家一户。
二、当好矛盾纠纷“排查员”,消除各种潜在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每半月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尤其对往年换届选举时涉及到选民资格、选举程序等多发性矛盾的重点村进行细致地走访排查,对所有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重点排查“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选举的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提早预防和及时调处,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选举工作万无一失。将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村两委选举的法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有序的进行。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起,教育230余人次,为换届选举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三、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员”,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发挥法律审查作用,该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与街道纪委、组织办、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单位组成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小组,对1000余名支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未通过的2人信息及时反馈予组织办。该所还主动调查研究,对在册57名不能参选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和警示教育,做好法律宣讲解释和控制预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杜绝各利有碍选举的事件发生。发挥法律咨询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3月16日,该所参与两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动员并组织法律顾问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为党员群众解疑释惑26起。协助党委政府深入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当好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及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