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三项举措为农民工讨薪维权
发布时间:2016/02/17 阅读次数:1031 来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5年12月至今,全市共受理农民工的讨薪案件20件,工伤赔偿案件12件,提供法律咨询93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宣传,引导合法合理维权。一是与瑞安广播电台合作,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对农民工讨薪维权类案件的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瑞安广播电台91频道每天早中晚三次播出公益广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二是趁农民工回乡之机,在车站等地发放宣传资料,为农民工提供优质贴心的法律服务。三是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文化水平偏低的特点,通过短信平台,加强宣传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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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畅通援助维权渠道。一是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实行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三优先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回访”活动,了解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调查取证、依法办案以及受援人满意程度等,经回访,受援对象满意率达到100%,无投诉案件。二是实行律师值班制,完善维权网络。29名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精的执业律师轮流到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坐班,通过窗口来访咨询、12348来电咨询和网络咨询三大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为讨薪维权农民工倾心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讨薪案件指派方式改进。将业务素质高、服务能力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供给农民工,有农民工自己选择办案人员。
三、强化服务,完善讨薪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日常防范提醒。针对欠薪争议案件中经常发生的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无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无“有效”证人的“四无”现象,及时提醒广大农民工注意防范。二是建立农民工讨薪快速办结机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不设人员范围限制,优先快速受理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尽可能利用非诉讼法律援助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及时化解企业或雇主拖欠工资方面的矛盾纠纷。三是建立部门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对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的劳资纠纷,加强与各劳动仲裁委、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推动仲裁、法院优先依法作出处理。与劳动监察大队、信访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主动排查发现和介入援助,用好法治手段确保问题提早稳妥解决,杜绝因讨薪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