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司法所“三大抓手”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04 阅读次数:991 来源:瑞安法治网
马屿司法所坚持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为工作理念,认真抓好组织建设、纠纷排查、源头梳理等三项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力促人民调解工作新年新气象。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努力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着力提高调解员自身素质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2015以来,马屿司法所配合我局、马屿镇综治办共开展了3次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累积培训人数达400余人。截止目前,马屿镇设专、兼职调解员436人,各类调解组织146个。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纠纷排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在工作中突出重大节假日、敏感节点和重要活动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现场出现,第一速度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近日,该所针对春节期间、“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摸底工作,共排查纠纷4起,预防纠纷6件,确保了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抓好矛盾纠纷源头梳理,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始终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下功夫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化民忧、解民怨,使不稳定因素尽量化解在基层的酝酿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