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发文公布了第四批“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名单,其中五星级37家,我局塘下分局榜上有名,成为瑞安市首个省级“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近年来,塘下分局不断规范制度、强化管理,力求做到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
一是转变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为创建工作保驾护航。该分局从原先的乡镇司法所转为直属司法所,后经瑞安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被命名为“瑞安市司法局塘下分局”,管理体制从原先的乡镇管理,转变为我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我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分局内部人员选调、录用、调动由我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办公面积从2008年的30平米扩大至现在的230平米,办公场所分布从分散变集中,不断更新基本办公设备,不断充实警用电动车、警用汽车等重要设备,逐步规范标识标志。业务工作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重要工作均有相应平台配套。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所务管理,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该分局现有专职人员12人,其中政法行政编制人员3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社区矫正协理员6人,专职司机1人,其中9人为本科学历,6人为法学专业。分局局长和副局长均为专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法专项编制国家公务员。该分局努力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职能、工作规则上墙公开;坚持每周例会和轮流授课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设有一名纪检联络员,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制定出台《塘下分局协理员考核细则》,调动协理员工作积极性;完善业务公开公示、廉政勤政、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保障分局业务和日常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三是专注业务工作,树立司法形象,为创建工作增光添彩。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012年至今,全镇各级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年均20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有力保障全镇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全镇共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29人,解矫135人,完成审前社会调查80起,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镇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474人,辖区的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受理法律援助4起,代书2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塘下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塘下司法行政在上级领导和群众心目中成功树立了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