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国土局通过树牢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法治体系盘活了“改革创新”的大棋盘,将建设“法治国土”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上做到常态工作有始有终,成为宁波市唯一一个被评定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的单位。
树立法治意识,创造法治国土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普及法治理念,市国土局从各基层国土所(分局)精挑成员组成了一支“你是我的眼”法治宣传员队伍,通过“人村定点”,宣传到户,促成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之间的无缝对接。为加强法制宣教力量,专门组建了一支由局领导带队的“国土宣讲团”,选拔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表达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宣讲教员,以镇(街道)为单位举办培训班,开设“国土讲座”,讲解当前农村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及实务。
严格依法行政,创新法治国土建设的工作思路。近年来,市国土局不断加大执法动态无缝化巡查力度,将监察大队面上监管抽查、土管员线上巡查以及协管员点上巡查相结合,形成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的网格式管理,启用执法监察GPS实时数据监控终端系统,在卫片执法中坚持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该局分“两步走”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一是起草制定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争议调解办法(试行)》,明确了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行政调解中具体职能,二是挂牌成立了由法律顾问以及法规监察科、信访室和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清风”行政调解办公室,专司行政调解事务,着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加强制度建设,走出法制工作的新型路子。坚持法制审查、制度建设双轨并行,制定并实施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明确了行政应诉工作遵循“谁行政、谁负责;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确立了合同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备案机制。为有效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聘请了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同时,改革执法体制推进裁执分离,会同市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我市正式确立了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新机制,确定了因地制宜确定实施主体的原则,理顺了多年来一直困扰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问题。